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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网朋友圈4月19日报道 (记者肖一诺 通讯员何一蕾)4月19日,长沙 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商标侵权案件中,当场履行了20000元的赔偿责任,并就剩余金额与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。
卢某某是长沙市岳麓区一家食品企业的经营者,一直在店内销售各类酒类。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茅台公司)调查,食品企业未经茅台公司许可,销售标有“赖茅”字样的产品。 茅台酒公司认为食品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,经公证取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案件审理过程中,卢某既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,也未出庭参加诉讼。
法院经审理认定,茅台酒公司系“赖茅”等注册商标的注册人。 注册有效期为2001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0日,续期有效期至2031年4月20日。经过对比,部分食品企业销售的酒在外包装和酒瓶上标有“赖茅”字样 ,与茅台酒公司注册商标读音相同、字形相近、图形颜色相近、线条组成相近。
法院认为该食品企业的行为侵犯了茅台酒公司商标专用权,决定承担民事赔偿3万元。 判决生效后,茅台酒公司以食品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为由,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法官一行人来到了菜场,里面坐着一个男人。 在确认身份的过程中,该男子断然否认自己是食品企业的经营者,还表示联系不上卢某某。 当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时,该男子借口说没有带身份证,店面是从别人那里转让过来的,才开业几个月。
在询问了周围的人后,男人的谎言终于被识破。
男子畏惧法律威严,承认自己是卢某某,但坚称自己“不懂法律”、“不违法”、“没钱”。
因卢某某以拒不配合执行为由,执行法官决定对卢某某实行司法拘留,依法将其带回法庭。 卢某某一听说要被拘留,就表示愿意先履行部分赔偿责任,并当场筹得2万元支付。 对于剩余款项,在法院的主持下,卢某与茅台达成执行和解,将于今年6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。
至此,一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,申请执行人维护了合法权益,被执行人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训。
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,4月以来,岳麓区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执法行动。 白酒、泸州老窖酒等国内知名品牌商标。 截至目前,共执行8件,其中5件执行完毕,3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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